真他娘的没死透?
惊炸之中,几杆待命的冲锋枪,立即又喷出了子弹。但这一次,那毛毯怪像是在紧缩中秘密加厚了被甲,飞冲的子弹依旧破开了它的血肉。可是,它却稳固的挺立着身躯,任由子弹在它肚皮绽出血花,而向前扑盖的巨大毯身,却纹丝不动。
我操!
见毛毯怪“免疫”掉了子弹,那近在咫尺的猩红肚皮与尖利牙齿,让我心神一乱,脑袋随即一片空白,没任何反应做出。我只能猛按冲锋枪的扳机,期待着能有一颗子弹,可以将它打退。
可恰在这时,不停朝肩头传递的射击后坐力骤然消失,三杆冲锋枪,两前一后的哑了火——弹匣里的子弹空了!
至于旗娃那懒小子,还半跪在地上手慌脚乱的更换弹匣。
“跑!往后退!”此时邓鸿超吼了一句。同时,他捡起旗娃扔掉的五四手枪,对扑过来的毛毯怪连开三枪,为我们掩护。连续的惊炸枪声在耳边响起,让我回过了神。抱起枪,动起腿,我们跌撞着往后急退。
而毛毯怪那血盆大口一般的猩红肚皮,仍然顶着子弹,朝我们扑来。
“我操!这东西不吃子弹!”旗娃甩走空掉的弹匣,扭头对王军英失声的吼着。
王军英这时那还有空去接话,他一边推着旗娃的肩,一边回头注意着毛毯怪。
急退之中,我们又迅速给手里的冲锋枪换好了弹匣。双脚踩回了密集的乱丛中,但身入乱林,却丝毫不影响毛毯怪的行动。它那毯身,犹如坦克的履带一般,能硬能软,见隙而伸,遇碍而缩,变换不停。庞硕的毯肉,在枝叶杂草中,如履平地。于是忽,那毯皮的快速移动、快速伸缩中,被遮盖挤压的树草发出猛烈的簌响。
那响动,真还像是一辆小坦克在树林里穿行着。
毛毯怪的移动速度远超的我的想象,我们往林子里跑,它便如飞网一般,在后边儿紧追不舍。人怪两者间的距离,未能拉开,始终保持着相同的距离。冲锋枪虽然换好了弹匣,但在毛毯怪的紧追之下,我们根本没足够的时间去组织二次还击。
“边跑变打”的战术,更是在这密林里头不适用。茂密的枝叶、浓密的野草、凸凹不平的地面、藤蔓串生在脚下,哪里能移得开眼神!如果稍有疏忽,就会跌倒在地,又或是撞上树干——这时候如果步子停下,恐怕就要被那张开血口的毛毯怪裹满全身了!
这感觉,又像是回到了进入天坑之前。数小时前,我们被一堆敌兵撵得满山跑,而现在,又被一坨肉毯怪物撵得屁滚尿流!这简直是对士兵的“最高侮辱”。
我不禁又感叹,这王副班长真他娘有几把刷子,在水下都能逃脱这怪物的血口!
“跑!别停!”黄班长推按着前边儿的邓鸿超,对跑到最前的旗娃吼着。
旗娃见毛毯怪中枪不倒,早已是吓破了胆子。这小子平日里虽然还偷懒,但跑起路来却出奇的快。他索性放弃更换弹匣,直接把冲锋枪甩上了肩头,腾出了双手,他才能以与自己速度向匹配的频率,拨开面前的繁枝密叶。
而邓鸿超,则也是在旗娃背后,跑跳不停。我揪紧了心,祈祷这嫩手嫩脚的大学生,千万别在关键时刻,摔上一跤!
跑动之中,压在队伍最后的我和王军英,时不时会腾上手,往身后盲开几枪。虽是盲打,但那毛毯怪就直直的跟在身后,乱飞的子弹必定是飞了几颗在那猩红的肚皮上。但子弹还是不管用,经受过第一轮射击后,这毛毯怪真像是有了免疫子弹的能力,任凭子弹穿肚而过,但那猛追的肉毯,速度却丝毫不减!
不知是子弹的威力小了,还是这怪物的皮肉变厚了。
我似乎隐约的感觉到,这怪物虽然不会说话,也不吼声,但它必然是怒到了极点。如果它能讲话,一定会边追边吼:“你们让老子吃了疼,老子必须要吃掉你们!”
心慌之中,扣着扳机盲射,我不知道自己打出了多少子弹,更不知道弹匣里的子弹,又还剩多少。密林里不是一马平川,我们放不开所有速度。一阵追下来,如履平地的毛毯怪渐渐在缩短与我们的距离,如果再这样跑下去,它那立起的身子往前一个猛盖,我和王军英就会被团团裹住。
事实上,比起几小时前那些越军士兵的追撵,这张毛毯怪所带来的恐惧,要远甚于前者。不言重的说,那还是我出生以来,第一次如此恐惧。我甚至想扔下冲锋枪,甩下背囊,丢下一切,撒腿死命的跑——丢盔弃甲这个形容败兵的成语,或许是讲的这种心理吧!
回想起来,不论是炸碉堡,还是摸敌哨,都没让我这般惧怕。毕竟不怕子弹的怪物,我还是第一次遇见,脑袋里多少受到了“冲击”。而最为重要的一点,是那镶着千百根利齿的猩红肚皮,比黑洞洞的枪口,要可怕万倍!
我可以被枪打死,也可以被刀子捅死,但绝不能被那既狰狞又恶心的肉毯裹起来!
“光荣弹!”跑动中的王军英突然对我吼了一句。
光荣弹?恐惧与惊慌之中,一时间我没反应回来。随即心里一个咯噔,难道连这神通广大的王副班长也觉得逃跑无望,准备让我拉响光荣弹,和毛毯怪同归于尽?
正文 第七十六章 :光荣弹
“啥?”我回吼着,想确认一遍他的话语。
“我说,把你脖子上的光荣弹扯下来!”王军英吼答的同时,又往背后开了两枪,“赶快!”
真是把光荣弹扯下来?
不过,这一问的时间里,我忽然又想到了什么。对,想到了什么!
半秒之后,两眼放光,我领会到了王军英的意思。光荣弹是用来与敌人同归于尽的,这不假,但它好歹也是实打实的手榴弹做成的啊。除去同归于尽,它同样也能杀敌,也能救命——这才是王军英的意思。
因为被越军士兵围困在悬崖边上时,他就这样做过!
不多犹豫,我立即腾出一只拿枪的手,伸进衣领里头。身体在急跑,光荣弹就置于背心之下,顶在胸膛上,如心脏一般颇有节奏的跳动着。一手捏稳跳晃的光荣弹,我咬牙用力一扯。
后颈似乎没有痛感传来,挂系光荣弹的红布条,就从我的脖子上挣断了。
圆溜溜的手榴弹就握在手中,恐慑的心脏立即有了那么一点儿底气——钢头子弹打不死你,我还不信这手榴弹,还炸不穿那肉毯!
王军英看到了光荣弹,立即说:“快扔!”
将冲锋枪夹至腋下,我腾出双手,拧开了手榴弹的引信。
鸡蛋一样的手榴弹,被我一首紧握在手中。之前在崖头上顽抗越军时,王军英将自己胸前的光荣弹,扔出去过一次。当时我还夸他艺高人胆大。不过这种卵形的手榴弹,对我来说有些陌生,仅在侦察大队临战训练前扔过一两次,不如以前那种木柄子手榴弹顺手。
印象之中,这种手榴弹从拉开引信到爆炸,大概两三秒的时间。
不成功,便成仁,几个人的性命,如今全压在这一坨小小的手榴弹上。尽管我对卵形的手榴弹扔得不熟练,但这个时候,也他娘的只能玩玩儿命了!
有时候,人越是恐慌,脑瓜子就越是好使。扭稳手榴弹那一刻我又忽然想到,手榴弹如果炸得过早,或者炸得过晚,都不能给予毛毯怪毁灭性的打击。而这颗光荣弹又宝贵无比,我们没有多余的,扔一个就是少一个。
所以,我只能将这颗随时可能爆炸的玩意儿在手中捏他一阵,才能把握出最佳的爆炸时间。
“都趴下!”拉开引信后,我对前面的他们吼了一句,“要扔雷了!”
手榴弹已经在我手中握了一秒左右,弹身冒出了一股青烟,随时可能爆炸。这种感觉,在我攻坚碉堡,成为“战斗英雄”的那一夜里就体会过。虽然那一晚我捏的是拉开引信的爆破筒,但两者都是同一类事物,没啥区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