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记继续。
11月27日,北风5级,天寒。
廷曼谈了恋爱,是文学班的学长,能写一手好文章。他们当着我的面都毫不忌讳的,廷曼热情的亲她的王子,她好勇敢。也是,她是叶家小公主,想要天上的月亮也能被满足,更何况她只是爱上了一个人。
我们一起去吃了饭。席间,那个少年说,他最近有给一些报纸和期刊投稿,稿费很可观。他萌生了一个想法,办一个自己的文学网站,面向广大的文字爱好者征稿,读者可以在上面付费看喜欢的小说。
廷曼很骄傲,因为她喜欢的人很有想法。
日记似流水,记录着一个初识爱情美好的少女的小心思。
有敲门声响起,是父亲。他端来热牛奶,“睡前喝一杯,安神。”
奈莎片刻怔仲,以前也有个人总叫她睡前喝牛奶,还会借机说几句会让她脸红心跳的话。她回了句“谢谢”,乖乖的喝。
安逸嘴角扯出一丝笑,“和爸爸不说谢谢。”
对,说谢谢反而觉得亏欠。
同窗三年,今天我才知道,廷曼是真正的小公主。
不过我的关注点不在廷曼华丽的礼服和白手套,也不在姿风的曳地长裙,也不是那些穿着昂贵礼服的年轻贵族们,而是一个少年,携着春风细雨的少年。他有着清俊的容颜,一双黑曜石的眸子,装着星辰大海,当他开口时,世界上最美的乐器都要失去颜色,那声音像大提琴。
他邀请我跳了一支舞,我人生的第一支交谊舞,而我狼狈地踩了他很多脚。
我发誓,我要好好学习他们的礼仪,融入他们的圈子。哦对了,那个圈子统称六大家。
奈莎一页一页的翻着,她平时阅读速度很快,说一目十行也不为过。但今天她读的很慢,每个字、每一句都认真的看,这是能将母亲和她连结在一起的唯一方式了。
接下来的日记就像一部霸道总裁的言情小说。
那个暑假,叶廷曼去卫家找了几次卫菀,相约一起打羽毛球或游泳,每一次叶廷钧都在。用母亲日记的原话,“他的目光是炽热的、热烈的,像八月的骄阳,我能感觉到他停留在我身上的目光,我心跳的好厉害,快要融化了。”
九月份开学后,母亲卫菀上了天都大学。叶廷钧也在天都大学,成了她名义上的学长,防火防盗防学长,说的一点也不假。经历了一个暑假的酝酿和升温,叶廷钧像卫菀表白了。
10月4日,细雨,天乍凉。
今天,是我人生最重要的一天,因为他约我去了情人坡。他撑着一把伞,罩着我们两个人。伞不大,他都让给我这边,自己的肩膀湿了好大一块。我于是贴他更紧了一些,他的眸子是红的,耳朵也是。湖边,两个人并立,他单膝跪下,亲了我的手,问我愿不愿意做他的女朋友。
太快了,我认识他也不过三个月。
可我不能拒绝,不舍得拒绝。因为我知道,我的心是欢喜的,再也容不下别人了。
伞落在了地上。
他吻了我,他的唇微凉,很软,清甜,他一定是吃了口香糖。我被他的气息包裹,眼里生出芝兰玉树,那是我的初吻。
ps:不知为什么,总感觉有目光在窥探我,这种感觉很不好,如芒在背。所以,初吻很潦草就结束了,唉。
奈莎在这一页日记停留了几分钟,她想起了一个人——联邦第一狗仔队列琦。从高中开始,列琦开始偷拍母亲,大学时甚至辍学专职拍,练就了高明的偷拍技巧。大抵,母亲感觉到如芒在背的目光,就是列琦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