钟鸣忍气吞声这么多天,终于第一次有了翻身有望的感觉。
看来凌志刚说的喜欢他,也不是骗他。他也不是蹬鼻子上脸的人,也懂得适时地撒个娇卖个萌,于是他声音轻轻的,说:“你就去吧,咱们一块去,座位都是连一块的,我特意留的。”
有点撒娇的意思,又有点难为情,又不肯放下语气里的那一份不卑不亢的骄傲,凌志刚想,怪不得有个词叫色迷心窍呢,要是钟鸣肯一直这样对他,要他干什么他都愿意。
☆、97 宝贝
凌志刚从年轻到现在,做事都秉承一条原则,那就是快,准,狠,认定了目标就立即出手,毫不拖泥带水。
他觉得既然自己喜欢上了钟鸣,想跟他谈一场认认真真的恋爱,那么小事上退让一下,其实也没有什么。重要的是钟鸣这个人其实很懂得欲擒故纵,就算是拒绝他或者反抗,那个度掌握的也恰到好处,只会勾着他,却不会让他反感。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,只是聪明人遇见聪明人,总会分出一个更聪明的,凌志刚毫无疑问是后一个。
圣诞节这天,凌志刚早早地起了床,打电话教人备好了一份礼物,准备去拜访钟妈妈。
钟鸣说:“我昨天刚从家里头回来,今天不打算回去。”
“那我就自己过去。”
凌志刚不像是在故意激他的样子,收拾好就准备出门。走到门口的时候回头问:“你真不打算跟我一块去?”
“不去,我还有我的事情要办,圣诞节我们又不放假,我还要上课。”钟鸣穿好衣裳,把沙发上的书装进书包里面。凌志刚又说:“那我可不能保证我说的话句句都如你的意思,我要是一不小心说了不该说的,你不要怪我。”
钟鸣不说话,直接拎着书包就走了,出门走了没几步他就乐了,觉得这种感觉真的很爽。他决定去问宋老师把那个剧本要回来,他跟凌志刚,能够两个人私下里解决,还是不要闹大了才好。他现在觉得他们两个之间彼此私下里就能解决了。他给宋老师打了一个电话,说明了他的意思,宋老师很惊讶,问:“怎么突然想要回去?”
“我觉得我那个剧本写的不好,我可以写一个更好的。”
“那个剧本我给了我朋友,还没给我回复呢。”
钟鸣又编了很多理由,这都是他昨天一晚上想到的借口,最后宋老师说:“那行,我帮你拿回来。”
钟鸣挂了电话,长长地吁了一口气。
他原以为如果他不一块去的话,凌志刚是不可能去他家的,可是他明显有点低估了凌志刚的想法,他刚下了课他妈妈的电话就打过来了,明显是忖度着时间表打的,问:“下课了么?”
“下课了。”
“下课你就赶紧回来吧,志刚来了。”
钟鸣听不得从他妈嘴里冒出“志刚”两个字,听见这两个字脊背都会发凉,有一种后方都被敌人攻陷的感觉。更让他觉得无力的是,他前天才给他妈做的心理建设,明显一点作用也没有,他妈妈对凌志刚似乎更热情了。
他老娘都发话了,钟鸣只好坐车回家。他决定趁着自己现在有地位,赶紧跟凌志刚好好谈一谈,要他以后少干这种黄鼠狼给鸡拜年的事儿,这不是欺骗他妈妈的感情么?
他一到家就看见凌志刚在院子里站着,他们家的院子很小,角落里堆积了很多钟妈妈以前捡的破烂,锅碗瓢盆旧衣服,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,还有一辆半新的自行车,不过所幸摆放都很有规律。凌志刚正仰着头往一旁的天线上头看,那天线破烂不堪了,跟他们家里的电视机一块,都是钟妈妈从外边淘来的二手货,这种老天线架的越高收到的电视信号越好,钟鸣用绳子绑在了一根长竹竿,他原来用的是铁丝,却发现铁丝会干扰信号,这才换了尼龙绳。
他进了门,特意高喊了一声“老板”,钟妈妈果然听见了,在厨房里头喊道:“丢丢回来了?”
“嗯,回来啦。”钟鸣走到凌志刚跟前,问:“你还真来了?”
“我这人说话一向算话。”凌志刚说着指了指上头的天线:“你们家看电视还用这个呢?”
“本来想扯根有线电视线的,可是我妈觉得太贵了,要扯有线的话,加上初装费,要将近一千块钱呢。 其实我们家电视也看不了几个台,都是我妈一个人在看。”
男人看着看着,忽然伸腿蹬了蹬那摇摇晃晃的天线杆,钟鸣赶紧拉住他,说:“你别乱蹬,把我们家天线给蹬坏了。”
“坏就坏,扯根有线吧,我给你们出钱。”
“你别有点钱就牛气。”钟鸣说:“你这老板当的也太贴心了,连员工家的电视都要管?”
凌志刚笑了笑,又伸脚蹬了一下,蹭亮的皮鞋蹬在已经有点发霉的竹竿上,钟鸣只听见“咔嚓”一声,他们家的天线杆就被凌志刚给蹬断了。
“你干什么呀,叫你别乱蹬!”
电线杆倒下来,摔了个七零八落,把他绑上的尼龙绳都给摔断了。钟鸣跑过去看了一眼,说:“全都摔破了。”
“也太不结实了,我又没用力,就想看看它牢不牢靠。”
“你多大力气啊,你……”钟鸣脸一红,蹲下来把七零八落的天线拾了起来,拾了一会儿忽然又撒手扔在了地上:“你来!你给弄坏的,你给重新绑上去!”
“都这样了,不能用了吧?”
钟鸣背着书包就进屋里头去了,凌志刚打了一个电话,叫底下人给他买了一个新的送过来,那手下速度倒快,十几分钟就送过来了。凌志刚指了指地上的竹竿:“绑上去,弄好它。”
他说完就来到了里屋,发现钟鸣在厨房里帮他妈妈打下手。院子里那人帮天线支好,扯着嗓门问:“老大,现在有台了么?”
凌志刚打开电视看了一眼,说:“换一个位置。”
钟鸣却跑出来了,问:“外头谁来了?”
“不用管,我叫来帮忙的。”
“就这么一点小事你也要人帮忙?”
“那怎么办,你总不能让我爬上爬下吧?要是女婿的身份也就算了,爬上爬下也显示显示我的爱心,可我这一回是以老板的身份来的,我爬上爬下听你指挥,你就不怕你妈妈多想了?”
“那你交代交代你的手下,什么老大老大的,我妈刚才还问呢,说你这称呼有意思,问我怎么会这么叫。”
凌志刚以前其实也像这样收拾过电视机,那是他小时候,那时候电视刚流行,为了架个天线有时候还会爬到屋顶上去。只是他看电视看的很少,等他后来开始关注民生与国际新闻,已经是有线电视的时代了。他觉得这样很有意思,其实有很多事情,要不是他遇见了钟鸣,这辈子都不会再做了,遇见更年轻的钟鸣,他好像自己也走了一回青春时代。因为身份的原因,有时候难免有些难堪和不适应,可也没有人拿枪逼着他,都是他心甘情愿。
他很惊讶自己有这样的热情和精力,和钟鸣耗了这么长时间,他无意间算了算,他跟钟鸣也认识快两个月了,两个月还没上床,他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。他以前跟那些床伴,别说追的时间有两个月,就算上从认识到分手,超过两个月的也不多见。
他就开始想钟鸣身上到底有什么好的地方。
身为一个男人,首先想到的当然是钟鸣的相貌,美男一个,这是没话讲,比他出挑的别说日常生活当中,就是娱乐圈里也很少见。
身为一个男人,他想到的第二个当然是青春,不只青春,还清纯。年轻和干净是男人很在意的地方,在这两点上,钟鸣当然也没有话讲。他才刚刚十八岁还差那么一两天,而且大学以前都在乡下,保守淳朴,是块地底下埋藏了好久的天然美玉,正等着有人雕琢调 教。
除了这些,钟鸣无疑是有才华的,而且勤奋上进。
而且当老婆也很合适,模样身材在那儿摆着,上得了厅堂,带到哪儿都挣面子,同时又下得了厨房,做的一手好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