尤其是梁飞的人参果,已经卖到了国外,而且是高价卖到国外,现在外国人都在吃人参果,它已经成为国外上流社会的水果。
苏父十分看好梁飞,之前他是反对苏筱琬与梁飞来往的,直到现在,他对梁飞的看法改变了很多,他知道梁飞是个踏实的小伙子,所以他才放心把苏筱琬交给他。
半小时后,苏筱琬下楼,她穿了一件色的礼服,平日里她最喜欢的是黑色和白色,这样更显她的霸气。
她平日里,极少穿少女色,因为她是女王,暖色系与她的气质不搭。
苏筱琬化着精致的妆容,看上去是那样的美。
当她看到梁飞身着一白色的西装时,苏筱琬突然愣住了。
“阿飞,你,你为什么换衣服了,你之前不是穿得粉色吗?”苏筱琬一脸惊讶,看着梁飞的西装,她一言难尽。
梁飞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,有些尴尬的说道:“这个,这件事一言难尽,等有空我再向你解释,筱琬你真美。”
???梁飞一脸欣赏的看着苏筱琬,想不到苏筱琬却一脸不悦。
“其实我想穿白色礼服的,可是中午我见你穿了一件粉色衬衫,我想和你搭个情况装的,所以我才换了不太适合我的粉色,想不到,你居然又换了衣服。”苏筱琬简直是欲哭无泪,她看了看粉色的礼服,纵然有些失望。
苏筱琬说得没错,她确实不太适合粉色,但在梁飞眼里,她穿粉色很好看,一股少女的气息。
“筱琬,不就是一件衣服吗?我喜欢就够了,我们出发吧。”梁飞没有过多的话语,一句我喜欢就够了,足以暖到苏筱琬的心。
苏筱琬露出微笑,一脸欣慰的看向梁飞,众人一起出发。
到达酒店时,此时已经是七点半,苏筱琬的生日宴在酒店的十七楼,此时已经高朋满座。
苏筱琬与梁飞一起出场时,吸引了众人的眼光。
苏筱琬与梁飞手牵手走进会场,他们犹如一对仙人走在人群人,梁飞已经成功混入了上流社会。
大家在各大杂志上,还有网站上都有见过梁飞,他已经被评为省城十大创业青年。
其它九位身后全部有家族企业,唯有梁飞是白手起家,是个难得的人才。
苏筱琬同样是商业的楷模,她的怡美公司准备明年上市,她一个女孩子,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。
“那就是传说中的梁飞,想不到他本人比杂志上还要帅,苏筱琬真有眼光,钓到这么好的金龟婿。”
“听说梁飞是个商业奇才,他用一年的时间,做了别人一辈子做不到的事,简直太完美了,我还听说,他还会看病,真是个完美的男人。”众人你一言,我一语,开始议论着梁飞。
??“姐夫,你终于来了,我等了你好久,你不在,我真的好无聊,走,陪我一起去喝酒。”不知林婉君何时从天而降,她是个完全没有眼色的女孩,她走上前,二话不说,一把扯掉苏筱琬的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