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林一夏爱吃,江痕一次性买了三十个粽子,要不是林一夏拦着,江痕准备买五十个的。
胜利镇有在大年三十这一天上坟的习惯,一年之中,除了清明节就是大年三十这天的早上去祭拜逝去的祖先和亲人了。且这一天,越早起上坟越好,早早的去给逝去的亲人烧纸钱,逝去的亲人会在地底下保佑你一年到头都顺顺利利平平安安的。
所以在这一天,林一夏在早上六点不到的时候就将点点叫起来了,点点很乖,虽然很想睡觉,不过妈妈叫了他之后,他立马坐起身子边揉眼睛边穿衣服,一不赖床,二不哭闹。
洗漱完之后,连早饭也没吃,江痕和林一夏便带着点点去了山上。
这个时候刚过六点,天刚蒙蒙亮,可是山上的鞭炮声却此起彼伏了。
到了林峻林妈妈的墓地,江痕和林一夏跪在墓碑前开始烧纸钱,点点也学着爸爸妈妈的样子,拿着纸钱一张一张的往火堆里扔。而后又学着爸爸妈妈的样子给林峻林妈妈磕头。
林一夏看着林妈妈已经长满草的坟,再看着林妈妈坟边那座新的林峻的坟,心里感慨万千。
兜兜转转,林峻还是和妈妈葬在了一起,林一夏不知道自己做对了还是做错了,不过妈妈一次也没有托梦给自己,想必,她应该对此是没有异议的吧!
毕竟,林妈妈曾经那么爱林峻!
祭拜完林峻林妈妈,又去祭拜了林奶奶,而后三人一起朝山下走去。
回到家的时候已经上午九点多了,朱嫂来叫江痕林一夏一家人去她家吃饭,朱嫂高兴的说:“我儿子儿媳妇儿也回来了,刚到的家。”
江痕林一夏点点还有江外婆便去了朱嫂家。
朱嫂的儿子叫常睿,戴着副眼镜,看起来斯斯文文的。林一夏还是十几岁的时候看过他,算起来已经有十几年没见过面了,上次江痕和林一夏在毛里求斯结婚,常睿本来说好带着他老婆去参加婚礼的,不过因为临时有事耽搁了,没去成。
常睿一看到江痕和林一夏,忙起身迎了上来,笑着道:“痕痕夏夏对吧?好多年没见了,你们上次结婚我没去成,真是对不住!”
江痕和林一夏都叫了声睿哥。
林一夏笑着说:“没事,睿哥,我知道你忙。”
常睿说:“真的挺遗憾的!对了,我和你嫂子去景德镇给你们整了套瓷器回来,我让你嫂子拿给你们。”说着常睿朝身后的中年女人道:“小兰,去把那套瓷器拿过来。”
这个叫小兰的中年女人全名叫苏兰,浙江人,留着齐耳*头,个子不高,长的却非常清秀,看上去倒比实际年纪显小很多。
林一夏这是第一次看到苏兰,这么一看,林一夏便知道,小凯其实长得挺像苏兰。
苏兰从卧室里拿出一套瓷器。
这套瓷器上印着一家三口手牵手的卡通人物形象,乍一看就很像江痕林一夏点点一家三口,常睿说:“这是我在网上下载的你们一家三口的照片,再找人画的,怎么样?是不是很逼真?”
林一夏一听常睿这么说,心里诧异的不得了,她没想到常睿居然这么有心,专门为他们一家三口定制了一套瓷器。而且这个瓷器一看,就是上品。白炽灯下,整套瓷器呈现乳白色,色泽非常的柔和,细腻通透,林一夏忍不住伸出拇指和中指轻轻的一弹,“咚!”的一声脆响,听起来就好像一种古代乐器奏出来的优美罄声一样,扣人心弦。
这一刻,林一夏终于明白了那句对瓷器最高评价的一句话,“白如玉,薄如纸,明如镜,声如罄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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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暖婚撩妻文/熊蔓简介:宫半夏,有娘生、没爹疼的千金小姐,被亲人陷害,幸得一个男人救助。
从此之后,她被他缠上。
他誓言:“嫁给我,成为我的女人,你杀人,我递刀,你放火,我堆柴。”
在虐渣、斗小人的路上,他披荆斩棘,护她周全。
封晋炀,财阀三代,权倾天下,冷血无情,却宠妻入骨。
一年前对她一见倾心,一年后,将她吃干抹净。
只是强势如他,却誓要贴上他的标签。
“不许和别的男人有肢体接触,不许看着其他男人,不许对别的男人放电。”
三个不许,让她忍无可忍:“封晋炀,你皮在痒。”
“老婆,我有个地方的确痒,要不你摸摸!”
☆、第278章 陪你一起过
江痕自然也看出了这套瓷器必定价格不菲,他朝常睿道:“谢谢,破费了!”
常睿笑道:“不用客气,只要你们喜欢就好。其实,送瓷器这主意是我老婆出的,她说有纪念意义……对了,我老婆是你们的粉丝呢,她尤其爱看夏夏录制的那个真人秀节目,老是和我吐槽后面几季换人了,女嘉宾没有夏夏好之类的。”说着,常睿问身边的苏兰:“见到心中的偶像,心情如何?”
苏兰大咧咧的笑了起来,她上前几步拉住林一夏的手,说:“感觉像做梦,特别的不可思议!这一刻,我才深刻的体会到,嫁给这个老公,值了!”
常睿一听这话,捂住胸口,作出一副受到伤害的神情。
这副场景给在场的人逗的都忍不住笑了起来。
林一夏也笑了,她叫了声:“嫂子。”
苏兰仔仔细细的看了看林一夏,而后赞道:“皮肤真好啊,真人比电视上还要漂亮!”
林一夏说:“嫂子也很漂亮,看着一点都不像已经当妈妈的人了。”
“是吧是吧!”苏兰一听这话,笑弯了眼睛,她凑到林一夏耳边低语道:“我和常睿一起出去,人家都说我们不像夫妻,说我像他妹妹。”说着苏兰“咯咯咯咯咯!”的笑了起来。
林一夏也跟着笑了起来,她倒没想到苏兰看着文文静静的,性格却这么爽朗。
不一会儿,朱嫂喊吃饭了,一行人便坐到桌子边开始吃饭,早饭朱嫂下了面条,还炖了只鸡,因为人多,边跐溜跐溜的吃着面条边聊天,吃的倒很津津有味。
点点平时吃饭都用勺子,这会儿用筷子夹面条就很费劲。好不容易夹起一根面条正准备往嘴巴里送呢,面条就又滑到碗里去了。
点点试了好几次,无一例外,面条都滑到碗里或者桌子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