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没事,我睡眠少,正愁睡不着呢,平常我一个人在家也寂寞,今天来了你们这些小姑娘啊,大娘我心里也高兴。”最后大娘还是把大家的衣服都烘干后才回屋睡觉。
第二天,娉婷醒来时看了看手表,五点四十分,大家都还在睡。她动了动受伤的脚腕,发现比昨天晚上还要疼,好像还肿起来了。窗户外面的雨声淅淅沥沥,没有停的趋势。一场秋雨一阵凉,早上的气温明显比以前低了不少。
她躺在床上,等听到大娘房间的门开了,她才从床上爬起来,穿上昨天夜里大娘特意烘干的衣服,轻手轻脚出了房间。
“你怎么不多睡会呢?”看到娉婷起床了,有路还是一瘸一拐的,大娘显然不大赞同。
“睡不着了,起床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帮忙的。”
“嗨,你这姑娘,还真是犟,这女人呐,不管什么年纪都要对自己好。”说着,大娘带着娉婷去了厨房。
娉婷帮着大娘做了早饭,之后大家也陆陆续续起床了。吃完饭的时候,队长周正过来通知,路面已经维修好了,半小时后在昨天的小院里集合,一起回部队。这个消息让大家的心情立刻好了起来,倒是相处了一夜的大娘有些舍不得她们。
“大娘,昨天谢谢你了,害你忙了好一场。”娉婷从挎包里拿了几张粮票,放在了大娘手上,“现在粮食挺金贵的,我们几个人也吃了不少,这几张票你拿着,就算是我们的食宿费了。”
“你这姑娘,干什么给我这,我是不会收的,你赶紧收起来。”大娘确实是真心实意帮她们,并没有图什么回报,她坚决不肯手下娉婷的粮票,反而还有些生气的样子。
“大娘,你对我们够好了,你说你不收我们心里也不安,好歹收下。m主席也说过,我们是军人,不能贪群众一针一线的。”陈婷也出言劝说着大娘,听到她搬出了m主席,大娘才好歹收下了粮票。看时间差不多,大家也就和大娘告辞,去了昨天的小院子里集合。
这会院子里除了文工团的男兵,镇里的几个领导外,还有几个意想不到的人。
总军区相对娉婷所在的部队而言有些偏郊区,这也很能理解,毕竟越重要的军事基地越要远离人烟。昨天镇上路面坍塌,镇长待着村里的青壮劳力去抢修,奈何毁损严重,有没有足够的工具和技术,一下子也抢修不了。带队的队长周正打电话回了团里,向团领导报告了这个情况,这不光关系到文工团战士的安危,也关系到地方群众的安危。
文工团在接到这个消息后,又打电话给了离镇上最近的总军区,向总军区后勤部汇报了这个情况。当时翟仲凌刚好在后勤部主任办公室谈话,听到这个消息后,立刻想到了今天小方打听到的消息,娉婷去的正是那个镇。也就是脑子里一闪的功夫,他就主动带了人过来,还让后勤部主任好一阵纳闷。
“杀鸡焉用宰牛刀”,一个小小的路面塌方,哪用得着劳动他个军区参谋?后勤部长是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。
作者有话要说: 谢谢大家的支持哦~今天加更了一丢丢,大家看到我的诚意了吗(((o(*?▽?*)o)))
今天三八妇女节,大家节日快乐!?(?e` )
第二十二章
翟仲凌一向是自制的,前一天晚上和白齐伟一起喝了不少酒, 回宿舍后, 他满脑子想着的都是何娉婷。可以说, 在他人生的前二十六年里,他没有这样强烈地想过一个女人,也没有谁能在他的脑子里留下那么鲜活的形象。
甚至连他自己都觉得诧异, 明明不是很熟悉的人,也不过就见了几次面而已,怎么就把她放心上了呢?难不成这个世上真有什么一见钟情, 还是说因为他这辈子就注定要和她在一起?带着些许酒意想了半夜, 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, 但他毕竟是个果敢的、行动力强的军人,已经打定了主意, 既然对她有这样的感情,何不顺从了自己的内心?自己老大不小, 家里也不停催促,与其为了婚姻而随意将就,倒不如大大方方地找她说清楚,那么以后她何娉婷就只能他翟仲凌的女人。
不能说他自大, 他是真没考虑过娉婷会不会有喜欢的人, 又或者会不会答应和他处对象, 这些问题并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。孙子有云:夫未战而庙算胜者,得算多也。对他而言,只要坚定了自己的目标, 不管处在多么困难的境地,他也要有必胜的决心和攻无不克,战无不胜的信念。这是他从军多年一直鞭策自己的人生信条。他是不允许自己失败的,即使有不利的因素,他也要让它们消失于无形,所以他现在才会站在这里,在忙碌了一夜后,等着那个令他心动的姑娘。
翟仲凌一直等着娉婷出现,等到文工团的人员差不多齐了,却还没看到娉婷的人影。
“队长,昨晚上娉婷把脚扭伤了,走得慢了些,她和陈婷等会儿就来。”一位团里的女战士跟队长周正报告了这个情况,站在周正旁边的翟仲凌自然也听到了。
“行,我知道这个情况了,你们先去把该整理的东西整理好,过会人齐了我们就直接出发。”周正其实已经知道娉婷脚受伤的事,这会翟仲凌在,他一个文工团连长怎么着也要在军区参谋面前表现一番,因而也没有心思在这个事情上多加关注,何况脚扭伤了而已,也算不得什么大事。
而翟仲凌知道娉婷受伤了心里自然着急,这一急就难免会在脸上带出些情绪来,让一旁的周正和镇长都有些犯怵。
“翟参谋,要不您去里面歇一会?昨天晚上真是多亏了您,要不是您带着战士们过来,这路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修好呢。”
镇长也觉得自己冤得很,他们镇本来就比较偏僻,经济条件也没有其他镇好,本来说文工团要过来表演,镇里上上下下都挺高兴,谁知道愣是下了一整天的雨,还把路给冲塌了。为了能让文工团早日回部队,镇里的青壮年都淋着雨上阵了,还是没能把路修好,倒招来了部队上的领导,他一个小小的镇长,平常在乡亲们面前好像挺有面子,这在军区领导哪还能不低个头?
季红一路扶着娉婷到了集合的地方,因为娉婷脚受了伤,速度自然比其他人慢一些。等她到了小院门口,仿佛有感应般,她抬眼望去,就对上了一双看似古井无波的双眼,又仿佛有黑洞般,直直地向娉婷砸了过来。娉婷赶忙低下头,却总感觉那道视线一直盯在她的身上。
娉婷和陈婷进了屋子,听到大家都在议论翟仲凌,知道昨晚是他带着士兵过来修路的,对这样一个年轻有为又英俊的军官,团里的女兵们全都是溢美之词。
“他就往那一站,可神气了,听说他还没有结婚呢,也不知道为啥,不过以后谁要是嫁给他,肯定幸福死了。”
“看你一脸花痴样!不过还别说,平常周队长看起来也是一表人才的,可今天周队长站在人家旁边,真的是没法比。”
“他那么大一个领导为了修路的小事还亲自走一趟,这‘为人民服务’做的也太到位了,难怪人家年纪轻轻就当了军区参谋呢。”
“你别这么无知了好不好?翟参谋可是立了好些军功的战斗英雄!别用你那浅薄的思想玷污了他高贵的灵魂。”
娉婷坐在一旁听着大家说话,时不时地,那双眼睛总是莫名地出现在她脑子里。她也不想自作多情,可她总觉得对方是对她有些意思的。以前她看到过一句话,就是“不管你怎样隐藏,你心爱的人儿总是会感觉到”。她也不想去承认,自己对这个人也是很有好感的。
“好了,大家准备出发了。”
随着一声通知,屋里的战士们鱼贯而出,娉婷和陈婷自然还是走在最后的。
“周队长,这位女同志腿受了伤不方便爬上爬下,我那里还有多余的座位。”文工团是一起坐着绿皮卡车过来的,这会儿既没有大巴士,也不会专门配什么商务。娉婷已经准备在战友的帮助下上卡车了,不妨听到了翟仲凌的话,吓得她差点又摔上一跤。
“哦,对,应该的应该的,我们是要照顾受伤的同志。”周正暗自懊恼,转身对娉婷说,“那何同志,你腿受了伤,翟参谋体恤你,你就去坐翟参谋的车里坐吧。”
娉婷偷偷看了一眼翟仲凌,却发现他也正看着她,顿时脸刷地一下又红了。
翟仲凌的车就停在绿皮卡车旁边,警务员小方是个认真落实领导指示的好战士,他早就打开了后座的车门,等娉婷坐进去,他才把车门关上,进了自己的驾驶室。而翟仲凌为了避嫌,坐的是副驾驶的座位。
从上车开始,娉婷就努力弱化自己的存在感,一直看着车窗外不停倒退的风景,小方更是一心开车,不说一句,车里不自觉地弥漫着一种尴尬的气氛。
“你的腿怎么样?要不去军医院看一看,那里的骨科医生还不错。”翟仲凌突然间说话,不说娉婷,连小方都震动不小,要不是他心理素质过高,没准还会出个车祸什么的。只怪平常翟仲凌一本正经的形象太过深入人心,小方从来没往男女感情方面想过,真当他是为了何同志的腿伤考虑才让她坐车的,谁知道翟参谋是“醉翁之意不在酒”呢。
作为翟仲凌的警务员,翟仲凌的大事小事他都清楚,是确定肯定以及一定地知道,翟参谋是单身,并且平常没有和任何女性有接触或者进行交往。但事实明显打脸了,起码他就不知道,翟参谋的感情,早已蓄势待发了。
“不用了,就是脚踝扭了,最多韧带有点拉伤,只要休息几天就好了。”娉婷也真是吓了一跳的,到这会儿心跳还有些快呢。她也不是单纯无知的小女孩,自然知道翟仲凌这一系列举动意味着什么,说内心没有小雀跃那是不可能的,但是和他接触起来,总感觉两人之间有差距,也可能是翟仲凌太优秀的缘故,让她不知不觉有些仰望他,而不是像以前和男朋友相处那样。
她摸着自己红的发烫的脸,这是生理反应,是她完全无法控制的,因而表情带着懊恼,配上满脸的胶原蛋白,无端端显得异常可爱,起码在后视镜里看到她的翟仲凌是这么认为的。
“韧带拉伤不是小事,不能掉以轻心。”话说的不够柔和,但他说话的语气绝对称得上“温柔”,没看一旁开车的小方都哆嗦了一下吗?
“还是要去医院看看,你腿伤了,最近也不需要参加演出,耽误些时间也没事,团里的领导想来也不会怪罪。”话都说成这样了,娉婷哪还有余地说不去?随后跟在吉普车后面的绿皮卡车就发现,吉普车已经开的无影无踪了,不过卡车司机也没当回事,卡车开不过吉普有什么可奇怪的?只是等大家都会了团里,陈婷才发现娉婷一直没回来,心里很是担心,又怕说出来反而出事,这会也没有大哥大,小灵通,只好干等着。
军区医院离总军区不远,娉婷感觉坐在车上一会儿功夫也就到了。车停下后,娉婷原本打算自己下车,不过翟仲凌比她快了一步,早就从副驾驶出来,还帮娉婷打开了后座的车门。当他递着手给娉婷时,娉婷愣了几秒才红着脸把自己的手放了上去。她一直低着头,自然没看到翟仲凌弯起的嘴角和带着笑意的双眼。
一路上,翟仲凌握着娉婷的手,扶着她进了医院大厅,好在骨科医生的办公室是一楼,并不用爬楼梯,稍微走几步路也就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