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6章(2 / 2)

谋杀法则 黑眼圈 3953 字 6天前

不仅仅是被剖腹,女性尸体和丁艳的尸体一样,身上的很多块肉被割走了,伤口深可见骨。

温宁倒吸一口凉气,我戴上医用手套,近距离地和尸体进行接触。进行现场勘验的法医正是上一次给丁艳尸体进行现场鉴定的那名,他已经初步鉴定完,给我让了位置。江军站在一边,我第一时间用工具撑开了死者的嘴部。

死者的腮帮鼓鼓的,撑开嘴部之后,我果然在尸体的嘴内发现了粪便。死者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好肉,除了她的脸部。死者的双眼瞪得浑圆,四目朝天,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,这具尸体的死状比丁艳还更凄惨,她的头发掉了很多,头皮上满是伤口,似乎是被人生生从头上扯下来的。

被扯下的头发散落在死者的脸上,这是法医跟我说的,为了方面勘验,法医已经将那些头发取下,装进了鉴定袋里。我站起来,看向了温宁,我们赶到之后,徐通和我们打了个招呼,说局里找他有事就先行离开了。

最大的权力又交到温宁的手上,温宁怒气冲冲,对着现场的人呵斥,说如果没有在现场找到有用的痕迹,所有人都不用回去了。丁艳的死状还没有从我们的脑袋中散去,又一具尸体的凄惨死状又再次冲击了我们的脑海。

我绕着尸体的四周观察起来,尸体附近的杂草上有很多血迹,包括尸体身边的那棵大树上也发现了血手印。大雨冲刷过后,血手印已经淡了很多,如果我推测的不错,手印是在大树干燥的时候印上去的,树干是湿润的话,血手印很难在上面残留,特别是经过大雨的冲刷,至少用肉眼是很难看出来的。

以尸体为中心,超过两三米远的地方就没有血迹了,我试图找到呈滴状的血痕,但我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。法医跟我说,尸体没有掉肉的地方发现了一些淤痕,并且四周没有发现搬运尸体的血迹,他推定凶手的第一犯罪就是尸体现场。

我点点头,不否认法医说的可能性。

和丁艳的尸体现场一样,案发现场没有发现任何作案工具。法医对丁艳的尸体做了勘验,认定剖腹和割肉的作案工具是某一类利器,我特地观察了这具尸体上的切口,伤口比较平整,不呈撕裂状,所用的工具应该也是利器。

我脱下手套,和温宁、江军走出了警戒线。刑警正在对这一整个班的学生进行现场的询问。除了两个老师,其他人都才上小学三年级,很多小孩都被吓哭了,现场的哭声一片。两个老师告诉我们,他们就在距离尸体不到十米的地方进餐。

尸体还没有开始重度腐烂,所以大家都没有闻到奇怪的味道。尸体四周都是杂草,大家没有仔细看根本就发现不了尸体。尽管这样,想到他们在距离尸体那么近的地方进食,大家还是觉得胃里一阵恶心。

两个老师都是女性,她们脸色苍白,连说话都哆嗦了。

温宁叫来了两个中途去解手的小孩,两个小孩被吓哭,说话不是很利索。两个小孩在一棵大树下解手,解完手之后,两个小孩嬉闹着往回跑,结果跑在前面的一个小孩被尸体绊倒,脸塞进了尸体被剖开的腹部里。

我朝小孩的头看了看,他的头发还是湿的,粘了很多粘乎乎的液体,听到这里,现场有一个刑警打了个激灵。尸体腹部内满是血水混合液体和内脏、未成型的胎儿,这个小孩竟然把整张脸都浸到了尸体的腹部里去。

小孩的身上有零星的血迹,衣服湿淋淋的,温宁看着我,问:“凶手应该是同一个人。”

我点点头:“我想明白了,这也许不是仇杀……”

第191章 共同特征

“未必是仇杀。”我对温宁说。

温宁茫然地看着我,我扫了一眼在场的众人,说等回警局再跟他详细地解释。温宁让人先带一整个班的学生和老师回警局,我们一直等到现场的刑警提取完痕迹才离开。尸体的腹部内满是血水。法医和鉴定人员先将那些液体抽出装进鉴定容器里,才敢小心翼翼地搬运尸体。

抽了水之后,尸体腹部内被切开的内脏完全暴露在我们的眼前,连接体内器官的血管和肉块都已经被切断,很多内脏也已经被利器划的面目全非。特别是那个没有成型的胎儿,腹部也被人掏空了。

根据现场的推测,法医认为尸体至少已经在树林里暴露了几天。甚至死亡时间比丁艳还要早。鉴定人员将尸体搬上了车里,我和江军也上了温宁的车。郊外的路很陡,江军捂着嘴。一副快要吐出来的样子。

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车子进入市区,江军长舒了一口气,看的出来,连续的两起案子让江军心里很不好受。温宁和我还好,毕竟见过很多死状凄惨的尸体。但江军就不一样了,在跟着我之前,江军从来没有出过粤市,遇到最残忍的凶案也只有周小若一起而已。

回到警局的时候,刑警正在给一整班的学生和老师录口供,法医也在鉴定中心给尸体进行尸检。温宁着急地把我们带回办公室,询问我没有说完的话是什么。我还没开口,江军就说话了。

江军也直接接触了案子,他对案子也有自己的理解,我没有打断他,让他继续分析下去。

“凶手如果只作了一次案的话,的确可能是因为感情纠纷或者仇恨而动的手,但是连续两起案子了,所以我同意李教授说的,未必是仇杀。”江军对我们说道。

温宁点燃了一根烟,仔细地听江军的分析,我点点头,表示江军的分析正是我要说的。

凶手的作案手法都差不多,都是杀人剖腹,并对尸体体内的胎儿尸体进行残害。作案手法上相同的不止如此,两起命案的死者身上的肉都被人割了下来。并且,嘴里都被塞了粪便。根据这些,已经足够将两起命案并案侦查了。休刚肝号。

而且,凶手作案的目标都是女性,并且是孕妇,从这点上,大致可以推定凶手是同一个人或者属于同一个犯罪团伙的。

两名死者身上都全身赤裸,从犯罪手法的残忍程度上看,可以知道凶手对死者的仇恨程度到了哪一种地步。江军认为,凶手除了仇恨两名死者,并对死者实施了羞辱性的行为,这从尸体嘴里的粪便可以看出来。

“现在,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调查两名死者的关系,如果她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,那很可能说明凶手并不是针对她们两个人,而是针对她们是孕妇的这个身份。”江军认为凶手极有可能是一个变态杀人狂,专杀孕妇。

往嘴里填粪便是一种典型的侮辱行为,这种行为还包括丁艳即将临盆的时候进行了性行为,以及新一名死者的头发被扯下。按照常理来说,凶手能将尸体剖腹割肉,也有足够的条件将死者的面部毁坏,如果死者的面容真的被毁,我们想要找到死者的身份就更加困难。

凶手的犯罪手段残忍缜密,不会没有想到这一点,唯一能够解释的理由就是死者想故意让大家看到死者的面容。如果凶手真的是心理畸形的变态杀人狂,这种行为可以很容易得到解释,凶手残忍地迫害羞辱死者,想要让更多人知道死者被人遭遇了羞辱。

江军看向我们:“如果凶手真的是专门针对孕妇的变态杀人狂,那这就不是案件意义上的仇杀,可以说,作案的目标是特定人群没有错,但却没有详细到具体针对哪个人。我最怕的是,b市再发生类似的案件。”

听了江军的分析,温宁的神态变的凝重起来,如果江军分析的是对的,那凶手的确有可能再次进行作案,甚至已经实施了不止两起的犯罪。温宁马上把烟熄灭,他联系了相关的单位和部门,提醒市内的所有女性特别是孕妇小心。

我冲江军点点头,示意他分析的很好。

我们在办公室里待了好一会,法医出具了初步的尸检报告。和丁艳一样,死者的死亡原因被确定为窒息,尸体上发现了多淤痕,法医认为那是死者在进行挣扎的时候留下的。丁艳的尸体上则没有发现类似的痕迹,这其实也比较好解释。

刚发现的死者怀孕的周期没有比丁艳长,她的反抗能力比丁艳强,所以在抗拒的时候留下了挣扎的痕迹。而丁艳则不同,她死的时候,距离孩子快要出生的时间不长,连走路都不方便,更不要说反抗了。

我翻着尸检报告,不出我所料,尸体体内也发现了少量的精液残留。法医对提取到的精液和丁艳尸体上的精液进行了比对,法医证明,精液来源于同一个人。

法医也给出了尸体的死亡时间,大约是在三天前,这跟我之前推测的一样,这名死者比丁艳死的早。

温宁已经派人去调查死者的身份了,如果死者和丁艳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,江军和我的推测就可能是对的。但如果死者和丁艳有关系,她们则可能得罪了同一个人,遭到了仇杀。总而言之,不管是哪一种可能,我们都必须先对死者的身份进行确认。

两名死者的身上都发现了精液,这让我们更加确定死者在生前或死后遭遇了性侵犯,按照常理来说,两名死者都自愿和人发生性关系的可能性不大,特别是丁艳,她的思想保守,不太可能会在自己将要生育的时候跟别人发生性关系。

案子的消息已经在b市内传开,到晚上的时候,基层的民警联系了我们,他们说在前一天的时候接到了人口失踪的报案。他们接到报案的时候,丁艳的尸体已经被发现了,所以他们没有及时想到人口失踪会和案子有关联。

直到温宁再度通知了整个b市的警界系统,他们才想到要联系刑侦总局。他们把人口失踪的信息传了过来,看到失踪者照片的时候,我们确认了下来,死者的确就是失踪的那个人。

我们马上联系了报案的家属,晚上八点钟的时候,警局里来了好几个人,这些都是受害者的亲属。当看到尸体的时候,好几个人都被吓哭了,受害者的父母更是当场晕厥了过去。

受害者的家属坐着接受我们询问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之后的事情了,受害者的父母已经被送到了诊所里,坐着接受我们询问的还有三个人,一个是死者的丈夫,还有两个是死者的舅舅和姐姐。

大家都泣不成声,特别是死者的丈夫,经过一个多小时撕心裂肺地哭喊,他的声音沙哑,几乎要说不出话来。死者叫金翠,是城里人,她刚和她的丈夫结婚不到一年,是在五个多月前怀上的孩子。

金翠的丈夫家住在一个街角,他自己开了一家服装店,平时他和金翠都在家看店,由于卖的服装比较便宜,生意还算过的去。在几天前,金翠晚上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突然失踪,金翠的家人很着急,立刻报了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