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,时初夏完全是开玩笑的。
不过她还真的就跟着何洛川,男人抱着一把吉他,坐在石阶上,她则是坐在旁边。
看何洛川修长的手指,无比娴熟地弹奏着琴弦。
已经过得太久远,时初夏已经记不得何洛川当时唱了什么。
但她只记得,这歌很好听。
在何洛川唱完之后,她立马鼓掌:“真好听,你唱得这么好听,不去当歌星,实在是太可惜了。”
“是吗,只有你觉得我唱得好听,我的家人都觉得,唱歌是没有出息的人,才会走的路。”
闻言,时初夏立马反驳道:“有一句话叫,三百六十行,行行出状元,每个人的兴趣爱好不同,天赋不同,我觉得你唱得就很好听,这歌儿我以前都没听过呢。”
“这是我自己写的。”
时初夏一脸惊讶,“你还会自己写歌,真是太厉害了。”
“我写过不少歌,这首是我迄今为止,比较满意的。”
时初夏听得非常感兴趣,“你还写过什么歌,我可以听听吗?”
于是乎,这一下午的时间,何洛川都在给她弹奏清唱。
人民广场上,走过路过的人很多,也有人驻足看坐在石阶上的这两个人。
不过更多的人,都是擦肩而过。
谁也没有想到,这个曾经淹没在人海之中,拿着一把吉他,没有人愿意为他驻足的男人,日后会成为天王级别的巨星。
“你写的歌都真好,我很喜欢,放心,现在没人听你唱歌,是他们没有发现你的潜力,我决定了,从今天开始,我就是你的粉丝!”
这还是第一次,有人和他说,愿意成为他的听众。
何洛川正想要说话,时初夏忽然一拍脑门儿,“糟了,大白该饿了,我要回去了,明天我再来听你唱歌,拜拜!”
在接下来一年的时间里,时初夏几乎每天快到傍晚的时候,都会过来。
听何洛川唱几首歌,偶尔时初夏还会点评几句。
直到后来有一天,那个黄昏,时初夏手里拿着一张海报,朝着他跑过来。
“大川大川,我刚才看到有个电视台,在选秀,你唱得这么好听,可以去试一试!”
像这种选秀节目,何洛川一向都是不屑于参加的。
但时初夏一直劝说他去试一试,何洛川被她说得不行了,才同意去试一试。
选秀的那一天,时初夏还抱着刚满一周岁的时晋白,来给他加油。
而何洛川更没有想到,也是这一次的选秀,彻底地改变了他日后的生活。
他被经纪人看中,签约入了经纪公司。
再到后来,出了第一张专辑,打破了当年月销榜单的记录。
再后来,就是一发而不可收拾,他几乎是用一年的时间,火遍了整个f国。
因为太忙,何洛川能见时初夏的机会非常少。
好不容易,能腾出了半天的时间,何洛川自己开着车,上门找时初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