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4节(1 / 2)

禽迷婚骨 蓝斑 2501 字 11天前

我急忙从屋檐下跑出去,把她拉进来问:“怎么了?下着大雨,还这么晚来找我?”

她眼睛红肿,眼泪不停地往下流,看样子哭了很久了,现在因为情绪激动也说不出话,只是不停地发出哽咽声。

我把她抱在怀里,发现她身上凉得厉害,就问:“从哪儿跑过来的?这么晚,你一个人?”

她终于点了点头:“嗯,我无家可归了。”

我一听不用细问就知道是和家里闹别扭了,马上说:“别怕别怕,先找个地方休息,等明天再回家解释清楚。是不是因为我的事?“我问。

她又点了点头。

我想了想说:“不管怎么样,你也不能因为我和家里人闹翻,我在附件找个酒店,给你开一间房,你好好休息,明天一早回去解释。”

她偏头看向一边任性地说:“我不回去。”

我就知道她现在还有脾气,也没多劝让她门口等我一会儿,然后进去向正在结帐的老板预支了一个星期的工资,老老实实地说女朋友来看我了,没地方住需要开个酒店。

老板心知肚明地给我递了个眼色,然后痛快地给了我五百块钱,这是我一个星期的工资。

拿着钱在附近找了一家快捷酒店,开了房以后她才止住哭。

“你先去洗个澡,等一下你好了,我就回宿舍。”我说。

她本来已经止住了哭,不知为什么听了我的话又哭了起来。

看着她衣服湿透的样子,我也很心疼,于是把她推进了卫生间说:“洗洗澡再说吧,等一下你穿酒店的浴袍,我把你的衣服洗了,估计明天早上差不多能干。要不然,你没衣服穿了。”

就在我把她推进卫生间时,她忽然转过身,面对着我伸手抱住我的腰,俯在我肩膀上哭了起来。

我真不知道此时该怎么办,但是男人的本性又催使我必须做点什么。

在这个雨夜,林乐怡成了我的女人。

第二天中午,我和她一起回家向她的父母坦白。

这是我第一次去他们家,进去的那一刻我才明白林乐怡的性格是怎么养成的,她的娇蛮和美丽是怎么养成的。

在我眼里,林乐怡家富丽如同电影上看到的富豪的房子。

她的父母一夜没睡,都坐在沙发上等着她,看到我们两个人一齐走进去的时候,她爸爸的脸变了。

“妈。”她低声叫了一句。

她是不肯回来的,我不同意,费尽了口舌劝她回来。

我不想她和家里闹翻,和我一起去过穷日子。

她的爸爸叫上我去了书房,妈妈叫上她去了另外的房间,然后我就不知道她要面对的是什么了。

“看样子,我们的阻拦成了你们走到一起的加速器。”她爸爸无奈地说着,点起了烟,同时问我,“抽烟吗?”

我摇了摇头:“叔叔,我不会抽烟。”

他表情淡淡地收回了烟,对我说:“我只有这一个女儿,对她,你能做到哪一步?”

“尽我最大的能力对她好。”我说。

来之前我做好了挨打的准备,我知道我们这样的举动一定会惹怒他的父母。可是,不回来永远也不可能永远躲着,何况林乐怡与家里彻底闹翻,与我并没有什么好处。

“你家里的情况也比较复杂,我也能猜出来为了你上学,肯定和所有亲戚都借了钱,那你工作以后,是不是都要回报回去?”林叔叔问我。

我想了想说:“肯定是要还清楚人情债的,但是这些并不会影响我和乐怡的生活。我毕业以后会留在城里,找一个工作,然后在有一定经济基础时娶乐怡过门。”

“如果你是真心对我女儿好,我能同意你们结婚,如果你只是想把她当成工具或者跳板,我保证让你这个城市活不下去。今天就先这样,你回去吧。”林叔叔没再多说,直接下了逐客令。

我走出林宅的时候,林乐怡还没从她妈妈的房间出来。

一天以后我才又看到了她,她眼睛消肿了,看到我就露出依恋的笑。那种眼神里的信任和爱恋,让我觉得心头暖暖的。

“楚毅,我爸妈同意我们的事了,只等毕业以后,咱们就结婚。”林乐怡对我说。

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,我心里一动,喜悦之情不能自已,不由抱起她在原地转了几圈儿。

虽然表面上的压力没有了,但是我也知道事情不可能这么顺利,毕竟接下来的两年时间不算短,其中可能会有很大的变故。

在接下来两年时间里,我只回过一次家,把自己谈对象的事告诉了妈妈,她很高兴,说我终于找了一个城里的媳妇。同时说,家里没事不用我担心。我临走时,妈妈给了我二百块钱非要让我带着,我打开一看全都是五块十块的零钱凑成了。

我拿着这二百块钱回到学校,见到了林乐怡,把妈妈的话转告给她,然后把钱也给了她。

她当时眼泪就下来了,过了几天买了一大堆的保养品让我寄回家去。

其余时间,我都是陪着她,一起上下课,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她开心。

在最后一年需要找实习单位时,林乐怡不知道替我说了什么好话,我如愿进了他们家的公司实习。

我每一天都战战兢兢,生怕犯什么错误。

最后终于如愿的拿到实习报告,在毕业的同时和林乐怡结婚。

结婚以后,我成功进了他家公司,过了三个月以后,在她爸爸的全力资助下开了一家公司。

走到这一步,我终于完成了从农村穷小子到城里人身份的转换,心里放下了一块大石头。

我们两个一起经营公司,虽然辛苦但更多的是甜蜜。

很快我们有了自己的房子车子,正准备要孩子的时候,我妈生了一场病,我把她接到了城里住。